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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波市池州商会201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
日期:【2022-04-19】

监事长  叶荣斌

(2014年1月11日下午)

尊敬的各位领导、尊敬的各位会员:

我受宁波市池州商会第一届监事会委托,向大会作2013年监事会工作和财务收支审查情况的报告,提请各位会员审议。


一、监事会一年来的主要工作

2013年是商会成立的第二个年头。一年来,监事会严格按照会议制度参加每次会长办公会议或列席理事会,听取商会各项重要提案和决议,了解商会各项重要决策的形成过程,同时认真履行了监事会的知情监督检查职能。

遵照有关法规和章程的规定,贯彻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’’的原则,监事会主要针对商会的日常运作情况进行跟踪检查,通过对商会日常工作、财务运行、管理情况的督查,监事会一致认为:第一届理事会在一届二次会员大会闭会期间,能够坚持授权控制原则,按照会员大会、理事会的职权范围行事,没有违反章程规定,做到了会员大会行使权利机构的职能,理事会行使决策机构的职能,会长办公会行使议事机构职能,监事会行使监督机构的职能,秘书处行使执行机构的职能。另外,监事会未发现商会各位会长、理事、秘书长在执行商会职务时有违反纪律、法规、商会章程或损害商会利益的行为。

与此同时,我们还认为,商会在原有的基础上,能够依法履行各项职能,在理事会的领导和会长宫其春的带领下,凝聚力得到增强,队伍素质不断提高,内外活动丰富有效,服务质量明显突出,日常管理逐渐规范,桥梁作用日趋显现,社会形象显著提升,发展势头越来越好。

一年来,商会能够自觉执行财政部关于《民间非盈利组织会计制度》的相关规定,规范会计核算制度,接受财务监督管理,坚持月月有报表,季度有审核,年度有审计,财务制度完备。通过审核,监事会认为本商会财务收支上做到了帐目清楚、手续完备、开支合理、体现了勤俭办会的原则。同时,全体会员奉公守法,照章纳税,没有发现违法乱纪和偷漏税行为。


二、2013年财务基本收支审核情况

截止上期(2012.12.31)财务报告余额: ¥23866.87元(人民币贰万叁仟捌佰陆拾陆元捌角柒分)

收入:¥215463.59元

会费收入:103200元

利息收入:2263.59元

其他应收款:100000元

财政补助:10000元

(二)其他应付款:¥20000元

(三)支出:¥205229.80元

1.房租(13年4月1日-14年3月30日):19080元

2.业务招待费(餐费):3243元

3.差旅费(车费):664元

4.工资:120000元

5.职工福利费(中餐补贴、过节费、冷饮费):17605元

6.职工养老医疗保险:18356元

7.通迅费(电话费、网络费):3186.10元

8.水、电费:3785.20元

9.财务费用:20元

10.办公费用:3520.50元

11.空调:2770元

12.异地商会演出费用:12000元

13.海逸大酒店预付定金:1000元

(三)截止2013年12月31日止共结余:¥54100.66元(人民币伍万肆仟壹佰元零陆角陆分)


三、问题和建议

 一是个别理事以上会员遵守商会《章程》的观念淡薄,讲权利多,讲义务少,奉献参与意识欠缺,强调客观原因,不能参加商会会议、商会活动。

二是有的会员,由于种种原因,交纳会费不够及时、主动,甚至长时间拖欠。这不仅影响到会员本身的诚信度、信誉度和形象,同时也给秘书处添加了收缴难度,直接影响了商会正常工作的开展。

我们认为去年主要有以上两个问题比较突出,需要在今年采取有效措施,果断加以解决,对于不符合担任商会领导职务的理事,建议予以调整,以保障班子更加坚强有力,让会员信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