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会员(单位):
根据《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》和《中国工商业联合会会员缴纳会费暂行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经宁波市池州商会第一届第二次理事会讨论决定,现将收缴2012年度会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会费的收缴范围:凡参加宁波市池州商会的全体会员均按规定向商会缴纳会费。
二、会费的收缴时间:自2012年4月16日起会员缴费期,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交费的,请及时说明理由。对于2011年至今未缴纳会费的会员请尽快予以补缴。
三、会费的收取年度划定:本次收取会费为2012年期间。
四、会员每年会费的交费标准:
1、未担任商会工作职务的会员为200—500元(采取自愿交费形式,多交不限)。
2、担任商会理事职务的会员为2000元。
3、担任商会助理职务的会员为5000元。
4、担任商会副秘书长职务的会员为20000元。
5、担任商会副会长、监事长职务的会员为50000元。
6、担任商会会长职务的会员为100000元。
五、会费的收取办法:
1、采取现金直接交付;
2、 全称:宁波市池州商会
帐号:81340101302050182
开户行:鄞州银行首南支行
六、几点要求:
1、望各会员接此通知后,给予积极配合,及时交付会费。
2、如有不清楚的事宜与我商会取得联系,联系人刘淑艳,联系电话 18006651117。
3、凡通过银行转帐的会员会费,请划款后及时通知我们。
4、对于会员交纳的会费,商会将统一开具收据。
特此通知!
宁波市池州商会
2012年4月13日